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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应当设立资源教室|教育部发文 | 政策

作者:ALSO孤独症 2020-08-05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提升随班就读工作水平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

 

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治教理念,更加重视关爱残疾学生,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指导意见》强调——

 

一要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规范评估认定,建立工作台账。每年4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街道(乡镇)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5月底前,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台账。

 

二要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坚持优先原则,强化控辍保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要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发挥资源中心作用。各地要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更好为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提供专业服务。

 

四要落实教育教学特殊关爱,注重课程教学调适,培养生活劳动能力,完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帮助残疾学生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健全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突出对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促进共同成长。

 

《指导意见》要求——

各地各校要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担任随班就读教师,并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照护以及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资源教师特殊岗位补助津贴政策。要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家校共育,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指导意见》还明确,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高等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可参照执行。

 

 

 

 

为了进一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指导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随后以《办好新时代特殊教育,促进残疾儿童更好融入社会生活》为题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小编为大家摘录重点如下:

 

 

1. 《指导意见》在评估认定和就学安置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在评估认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重点解决对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不科学的问题,要求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作用,用科学的机制确定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并做好适龄残疾学生的摸底排查,建立安置工作台账,减少现实中存在的家校争议。

 

在就学安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重点解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不到位问题,要求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对初次安置后确实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再评估,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 《指导意见》对解决随班就读资源保障条件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了哪些举措?

一方面,强化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建设,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专业人员;

 

另一方面,强化发挥资源教室和资源中心作用,对区域内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

 

3. 《指导意见》对解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过程针对性不强、教育教学质量偏低等问题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

一是注重课程教学调适,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二是注重培养生活劳动能力,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要关注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特别是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艺术教育。

 

三是注重完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建立并完善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参加中考制度。

 

四是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环境,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同伴互助制度。

 

4. 《指导意见》对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为解决随班就读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保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强调配齐师资力量,加大教师配备力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满足基本需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补充机制。

 

二是强调抓好培训培养,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教师培训,落实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的要求,加强随班就读教研工作,提升随班就读教师专业水平。

 

三是强调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全面评价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同时,落实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的岗位补助津贴。

 

5. 《指导意见》对抓好随班就读落实工作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密切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将随班就读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的整体工作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加强督导评价。

 

三是强化家校共育,形成家庭、学校、社区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以上内容综合编辑自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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