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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行为训练1:提要求(1):使用【物件名称】提要求

作者:谆仪行为咨询 2020-03-13

文 | 邓晓蕾 刘竹琴

提要求是我们人类掌握的第一种沟通方式,刚出生的婴儿就会在饿了、尿了时用哭来表达需求,当然也会用呀呀声来寻求亲人的注意力。到6-7个月时,会用目光注视、用手指、试图拉或抓来要求玩具、寻求关注、帮助等等。当孩子开始说话了,很自然会使用语言(口语)来提要求。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提要求的语言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要求的内容也越来越广。孩子会使用复杂的语言来说明想要得到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比如不仅是想要手机,而是想要妈妈的手机;不仅只是想要吃鱼,而是想要在晚饭的时候吃烤鱼;不仅只是想要气球,而是想要上面有蜘蛛侠图案的气球。在要求的广度上,不再局限于物品,也会包括信息,比如“这是谁”、“什么时候去公园”、“要到哪里去”、“为什么”等等。 提要求是贯穿于我们每天的生活中的,只要一个人的需求是需要通过他人才能被满足或实现的,那么就必须要提要求。

针对有口语能力的孩子,即孩子已经能仿说,并且发音相对较为清晰(大部分陌生人能听懂),初介入口语语言训练时,我们会先教孩子使用物件名称来提要求。首先选择“要求功能”的语言行为,是因为(优先于命名训练,或两者可以同步展开):

1.  提要求是基于孩子的动机而发生的,该行为的后效是得到孩子喜欢的物件,所以这个训练是一个相对自然且孩子喜欢的学习过程。

2.  提要求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行为,所以学习的技能可以马上在日常生活中练习,从而使该技能得到巩固和泛化。

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经介绍了,提要求是语言行为的一种类型,它发生在一个人有需求时,无论是想要得到什么,或者是去除不想要的物品或活动(比如,房间里很热,你会提出开空调的要求;比如,你不喜欢吃蒜,在点餐的时候你会要求菜里不要放蒜)。因为提要求是和个人的动机密切相关的,所以在教导提要求的技能时,需要先让孩子有动机,以确保孩子是在动机引发的前提下(而不是教导者的要求下)来提要求的,这样才能让孩子真正学会:有需求时,要说出来,即真正的提要求。为了满足这一教导的前提,我们使用随机教学法来教导提要求。

随机教学法的基本教学程序为:

1.  设置环境,帮助孩子建立需求的动机。

2.  等待孩子表达出需求。

3.  当孩子表达出需求时(即孩子启动教学程序),教导者在孩子现有语言的水平上,辅助孩子使用(比现有阶段)更多的语言来表达他的需求,以此来提高孩子的语言结构及语言的使用能力。

4.  当孩子的表达达到当前训练的目标时,教导者给予孩子其要求的结果,即强化其正确提要求的行为。

提要求训练中的误区:

1.  在呈现物件后问孩子“要不要”。

在训练中,我们呈现的是孩子偏好的物件,但这并不代表孩子当时想要得到该物件。而当我们问孩子“要不要”时,最自然的反应可能就是“要”,然而,这个“要”不体现孩子的真实动机。换言之,我们无法确保孩子是在自己有动机的前提下来提要求的。

在训练中问孩子“要不要”会造成以下两个问题:

1)可能当时孩子并没有要的动机,但在教导者的提问下回答了“要”,让我们误以为孩子有动机。在该前提下,孩子即使在训练中通过命名物件而得到了该物件,也无法学会把自身的需求与提要求结合起来。

2)即使孩子确实存在想要得到的动机,但孩子提要求的行为将不仅受控于其需求,同时也受控于他人询问“要不要”。这会对提要求的行为在自然环境中的泛化带来阻碍,即,在没有人问孩子“要不要”的前提下,孩子即使有需求也不提要求,或不使用语言来提要求。

所以,在提要求的训练中,我们要避免使用“要不要”的问题。同样的,我们也需要避免其它让我们无法清楚判断孩子是否有需求动机的操作。比如:使用的偏好物是食物时,避免假装往孩子的嘴边送食物。因为当食物送到孩子嘴边时,孩子很自然的反应会是张开嘴,但这个张开嘴的动作只体现了“我接受吃这个东西”,并不体现“我想要吃”。

2.  在训练中,要求孩子过度练习。

当孩子没有清楚地说出目标的口语语言时(特别是针对发音困难的孩子),教导者很容易进入的一个误区是不断地让孩子再说一遍。要求发音的清晰度是训练中必需的一环,但练习的次数需要严格控制,否则容易造成孩子因为任务难度过大而排斥使用口语语言。其结果必然造成:即使孩子学会了口语要求,也不愿意去使用。因为在口语训练中,我们无法通过辅助来确保正确行为一定发生,所以在该训练中,我们会强化孩子的(1)正确口语反应(即,正确的词汇且发音清晰),或(2)最佳尝试(即,孩子已经做到了其口语能力范围内的最佳)。我们一般推荐在每一个训练回合中,要求孩子重复练习的次数不超过三次。

3.  行为要求与口语要求同时发生并被强化。

在学会口语提要求之前,孩子与生俱来的提要求的方式是自己动手去拿。在训练中,很自然地,孩子在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会伸手去拿该物件。孩子伸手拿物件是其表达出需求的一种方式,即孩子启动了训练程序。很多人在训练中会让孩子一边用手接触目标物件,一边仿说,然后就直接让孩子动手把要求的东西拿走了。这样的训练会带来如下问题:

1) 孩子学会的不是使用口语提要求,而是在自己动手拿的前提下额外使用口语提要求,该行为在很多场合不符合社交规范。比如,在别人的家中想要某样东西时,想要得到别的小朋友手上的玩具时,一边动手一边说是不正确的提要求的行为。

2) 当孩子接触了喜欢的物件,他就会急于想要得到,这时虽然仍然能跟着教导者仿说,但其语言的质量会受影响。同时,他的心思也不在学习语言上,而是在物件上,所以,很有可能会影响孩子对语言的学习(比如,多次教导孩子仍然记不住要求的物件的名称)。

3) 因为物件被教导者控制,孩子接触到了物件却仍然得不到,这时会自然造成孩子想要“抢”该物件。在这时,教导者会坚持不给,同时要求孩子通过仿说来提要求,孩子很有可能因为得之心切而出现问题行为,小的问题行为可能是使用哼叽的语言来提要求,大的问题行为可能是孩子拒绝仿说,取而代之地直接使用哭闹等问题行为来表达其想要得到的急切心情。

我们训练的目标是让孩子使用口语来提要求,并且希望孩子能学会在提要求并得到许可后才去拿该物件(保证行为符合社交规范的要求),所以,在训练中,我们需要确保孩子在“不动手,只动口”的前提下来提要求,才能得到其提要求的结果。当孩子看到喜欢的物件伸手来拿时,教导者需要轻轻阻挡,同时将物件移出孩子可能接触的范围,马上提供辅助让孩子仿说,确保孩子在(1)手放好;(2)使用正确的语气提要求;(3)使用正确的目标词汇;(4)发音清楚或达到预设的标准时,才将物件交给孩子。以强化孩子正确的提要求的行为。

4.  初始训练目标选择错误:针对语言能力尚不足的孩子,先教导孩子说“要”。

因为孩子语言能力不足,很多人会在教导孩子提要求时,先只教导孩子说“要”或“我要”来表达自己的需求。即,当孩子看到喜欢的东西,说“要”之后,教导者就给他所想要的物品。我们不推荐该训练,原因如下:

1) 仅教导孩子说“要”无法真正实现沟通的目的。试想,在自然环境里,当孩子对着你说“要”的时候,你真的就一定知道孩子要的是什么吗?如果孩子需求的东西在孩子能接触或指示的范围内,孩子能通过手势指或自己动手拿来表达需求,这时加入“要”这个口语,可以说是可有可无。而当孩子需求的东西不在眼前,或在一堆东西中间,你无法判断他具体要的是什么,那么说“要”仍然无法实现沟通的目的。

2) 即使因为家人对孩子很了解,孩子接近了他偏好的物件,说“要”,家长马上知道孩子要什么,并且能给予,与孩子不熟悉的人也能如此明白孩子吗?而当孩子对家人说“要”时,行为可以被强化(得到需求的物件),而当他对别人讲时却得不到想要的物件,这时不仅说“要”这个行为得不到强化,并且有可能会让孩子因为挫折感而出现问题行为。

所以,我们的建议是要正确选择目标行为。对于已具备先备技能的孩子,我们从名词开始教导,让孩子能明确清楚地表达他的需求。而如果孩子还不具备清楚沟通的口语能力时,建议先使用其它的沟通方式,比如图片交换。

训练一

使用物件名称提要求

 

目标行为定义:当孩子看到想要的物品时,能使用室内音量说出物件名称(比如:汽车),清晰度确保陌生人能够明白。

教学方法:随机教学法

教学材料:孩子喜欢的偏好物(如果孩子还不会命名这些物件,即在训练过程中,我们不仅教导孩子正确提要求,也需要教会孩子这些物件的名称,建议每个阶段使用3-5个物件)

选择训练材料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所选择的偏好物是孩子在看到时会出现反应的物件,比如会伸手拿、会盯着看等。如果仅是在给予孩子时,孩子会接受,但其主动需求不强的物件,则不适合在本训练中使用。

  2. 在初始几个阶段的训练中,不适合选择无法呈现或无法马上给予的偏好物。比如孩子喜欢的活动:拥抱、荡秋千,举高高,去公园等。在初始几个阶段的训练中,我们需要能在孩子明确表达其想要得到的动机时启动训练,而前面描述的这些活动因为无法呈现(即无法让孩子看到),所以很难建立动机操作,因此不推荐使用。当孩子学会了在有动机时来提要求后,我们可以加入一些活动,所以我们会放到相对后期的训练中来教导。

  3.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存在无法从孩子手中拿回其特别偏好的物件的问题(孩子会出现哭闹),则不推荐将这些物件使用在训练中,以避免因为需要收回而造成与孩子之间的抢夺,从而引发孩子的问题行为。如果此情况存在,教导者需要先介入行为干预,来减少孩子因为被要求停止偏好活动而产生的问题行为。

教导程序:

1.   教导者和孩子面对面坐在桌子的两边(训练也可以在地面、沙发等没有桌面的地方展开)

2.   教导者在孩子面前展示他喜欢的物品(比如,玩具汽车),但是不能让孩子拿到物品

  • 在训练的时候,每次只呈现一个偏好物,其他准备好的偏好物不要放在孩子的视线范围内,以避免孩子只对其当时特别喜欢的一、两个物件表达出需求。我们的目标是教导孩子对所有其偏好的物件都能通过口语来提要求,而不仅是对特别喜欢的物件提要求。

3.   教导者等待孩子做出想要得到的需求。在等待时,教导者可以用以下的方式来引发孩子的动机(包括但不限于):

  • 教导者在孩子面前把玩物件

  • 教导者在孩子面前吃或假装吃食物

  • 教导者以期待的眼神看着孩子

  • 教导者将物件放置在桌面上(针对有些孩子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已经建立了良好的行为规范,当物件在老师或他人手上时,孩子不会伸手来拿)

注意:如果在呈现偏好物15秒后,孩子没有做出想要获得物品的反应,这说明了孩子目前对这个物品没有动机,教导者换另一个物件,重复步骤3。

4.   当孩子表现出想要的行为时,教导者立即提供辅助(如:示范说出孩子想要的物件名称,比如“汽车”)。判断孩子想要该物品的依据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 孩子伸手来拿目标物品(注意不要让孩子接触到物件,并且在辅助孩子仿说前需要让孩子手放好)

  • 孩子走向、靠近或身体倾向目标物品

  • 孩子眼睛一直看着目标物品(上下左右地移动物件,如果孩子的目光跟随着物件,说明孩子想要得到)

5.   当孩子仿说的语言未达到预设的标准时,要求孩子通过重复练习来提高其语言的完整性与清晰度,即重新示范,要求孩子再说1-2次

  • 每个回合要求孩子重复练习的次数尽量不超过3次

  • 如果在第三次要求孩子重复练习时,(1)孩子没有能正确命名、(2)孩子语言的清晰度未达其能力的最佳水平、或(3)孩子在口语提要求的同时伴随了问题行为(如哼叽、不适当的语气、伸手来抢等),可以再要求孩子多练习一次

6.   当孩子正确且相对清晰地说出目标物品名称(如:汽车)后,教导者立即把该物品给孩子,同时以自然的口吻回应,比如“给你汽车”或“哦,你要汽车啊,给你”

7.   当孩子接偏好物(如玩汽车)10秒后收回,如果是食物则等待孩子消耗完(口腔清空),进入下一回合训练,重复步骤2-7;

  • 建议每次训练10-15个回合

注意:

  • 在提要求的训练中,选择的物品以及教导的口语表达,是在孩子口语表达的能力范围内的,比如小年龄的孩子,可以使用简化的名称,比如:牛奶说“奶奶”,饼干说“饼饼”,这些也是常见的

  • 如果要简化名称教导,需要注意和孩子的年龄相当。如上面举的例子,一个2岁左右的孩子适合这样讲,但是如果孩子4岁了,就不适合这样来命名物件。

辅助

  • 口语示范:教导者口语示范命名孩子需要的物件

辅助撤销
  • 口语命名物件的完整名称(如:汽车)→命名物件名称的第一个字(如:汽)→提示物件名称的第一个字的口型→无辅助

  • 撤销辅助的时候(即不使用全示范时),在孩子启动后先等待2秒,给孩子独立反应的时间。

训练完成标准

  • 当前阶段完成标准:连续2次训练(跨2天)正确反应百分比达到80%以上

  • 训练完成标准:呈现新的没有教导过的孩子喜欢的物件(孩子会命名此物件),孩子能够独立说出物件来要求,训练完成。如果孩子不能独立说出,继续训练新介入的物件。

维持和泛化

  • 使用不同的教导者:孩子一开始会很习惯只向和他做训练的人提要求;在孩子学会了对某个特定的人提要求后,更换不同的人来呈现孩子喜欢的物件,看孩子是否能提要求;如果不行,则需要由该人来提供辅助并给予强化。

  • 在日常生活中,让孩子使用口语来提要求(即使孩子还未掌握该些名词,也可以在自然环境中教导)。

  • 在自然环境中,创设孩子提要求的环境。把孩子喜欢的物品放在孩子看得到、但是拿不到的地方。孩子有需求的时候,要求孩子通过口语来表达,然后才拿该物件给孩子。比如:

    o   孩子喜欢吃的水果,把水果切成小块,放在碗里,给孩子一把叉子,碗在家长手里,当孩子说了苹果,就把碗递给他,让他自己叉一块吃。

    o   孩子喜欢玩轨道滚珠,你可以拿着珠子,当孩子说珠子时,把珠子给他,让他玩。

    o    把电视机的遥控器藏起来或者插头拔掉,当孩子想要看电视时,用口语提要求后,给孩子开电视。

训练二

使用“我要+动词+物品名称”提要求

目标行为:当孩子想要某个物件的时候,能使用“我要+动词+物件名称”(比如“我要玩汽车”、“我要吃苹果”)来提要求,使用室内音量,清晰度确保陌生人能够明白。

训练程序:同训练1

辅助撤销:

  • 完整口语示范“我要+动词+物件名称”→仅口语示范教导的词汇“我要【动词】”→只做出第一个字“我”的口型,在需要时提示正确的动词→无辅助

注意:

  • 在这个阶段时,孩子的启动应该是说出该物件的名称 (如:汽车),不再是伸手来拿。如果孩子经常出现不说话,只是伸手拿的情况,回到训练1。

  • 在撤销辅助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当教导者提示说“我要玩……”时,孩子会立即接下去直接说出目标物品名称,而并不是完整地使用“我要玩+物品名称”做出表达。此时教导者可以:

    o   完整示范,即“我要玩汽车”,让孩子完整仿说。

    o   拆解示范,即先示范“我要玩”,提示孩子说出“我要玩”;然后示范“汽车”,让孩子仿说“汽车”,然后再完整示范“我要玩汽车”,让孩子完整仿说一次。

    o   在示范时,教导者可以加入引导词,如“跟我说”“你说”等。

  • 如果直接教导“我要【动词】【名词】”的句式对孩子而言太长,可以将本阶段的训练目标拆分为两个阶段,先教导“我要【名词】”。当孩子精熟掌握该句式后,再教导“我要【动词】【名词】”的句式。

训练三

教导孩子使用“我可以【动词】【名称】吗?”征询许可

目标行为:当孩子有需求时,能使用“我可以【动词】【名称】吗?”的问句(如:“我可以玩汽车吗?”)来表达自己的需求。说话时,使用室内音量,清晰度确保陌生人能够明白。

教学方法:随机教学法

教学材料:孩子喜欢的偏好物

教导程序:

1.   教导者和孩子面对面坐在桌子的两边(或在地面或沙发上)

2.   教导者在孩子面前展示他喜欢的物品(比如,玩具汽车),但是不能让孩子拿到物品。

3.   教导者等待孩子做出想要得到的反应

因为已经完成了上述两个阶段的训练,这时孩子启动的表现应该是直接说“我要【动词】【名词】”。

4.   当孩子表现出想要的意愿时,教导者立即提供辅助,即示范目标句式“我可以【动词】【名词】吗?”(比如:“我可以玩小汽车吗?”)

  • 在孩子说“我要…”时,不要回馈“错了”(避免孩子以后不再用我要来提要求)。教导者只需要立即示范正确的句式,在孩子仿说以后,给予孩子想要的物品。

  • 当教导者示范“我可以玩小汽车吗?”有的孩子会立即回答:“可以。”这时,教导者可以:将句式拆解,先示范“我可以”,让孩子仿说;然后再示范“玩汽车吗?”,让孩子仿说;然后再将完整句子示范一次,让孩子仿说。

  • 在示范时,教导者可以加入引导词,如“跟我说”“你说”等。

5.   当孩子完整且正确地说出目标句式后,教导者给予回馈,如“可以,给你玩汽车”,同时立即把该物品给孩子

6.   在孩子把玩偏好物10秒后收回,如果是食物则等待孩子消耗完(口腔清空),进入下一回合训练,重复步骤2-6;

  • 每次训练10-15个回合

 

辅助撤销:

  • 逐渐减少示范的字数,至第一个字的口型,至无辅助

  • 在孩子卡住的时候,辅助卡住的那个字。在这种情况下,始终再做一次全示范,让孩子正确流畅地说出完整的句式。

  • 除全辅助阶段,其它阶段始终先等待2秒,给孩子独立反应的机会。

泛化:

  • 对不同的人提要求

  • 对不同的物件提要求(如果是新的物件,则直接在训练中教导该物件的名称)

  • 逐渐加入不同的句式,如:“我想【动词】【名称】,可以吗?”、“可以给我【名词】吗?”、“我能【动词】【名词】吗?”、或其它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到的句式。

    o   在介入该些句式时,注意句子的总长度(字数)在孩子能连续说出的能力范围内。

小贴士

在教导提要求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有的孩子虽然已经学习了不同的句式,但是在日常提要求的时候,总是只使用一个句式提要求;有的孩子,目前学习哪种句式,就会一直使用这个句式,不再使用前面的句式。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孩子一直用一个句式提要求,比如孩子一直用“我要…”,在孩子第二、第三次提要求的时候,家长可以提醒孩子说,换一个说法,辅助孩子说,“我可以…”,当孩子用另一个句式说了以后,给予孩子想要的物品。

在教导孩子提要求的时候,一开始为了建立孩子的技能,孩子提要求后得到的回馈都是同意的,孩子会认为只要我提要求,就是可以被满足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的要求是不能被满足的,所以在孩子掌握这个技能后,在维持和泛化训练的时候,当孩子提要求时,可以拒绝孩子说:“不可以”或者“等一等”。你可以在说完“不可以”以后,让孩子做些简单的任务,孩子任务完成了,夸奖孩子给予奖励。如果孩子在被拒绝后出现行为问题,那就需要进行行为干预,教导孩子等待和接受拒绝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