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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干预准备(3):解读孩子的行为

作者:谆仪行为咨询 2020-03-11

文 | 朱璟

行为是一种沟通方式。做为行为分析师,我们通常会把想和做分成两个部分来对待:想是别人看不到的部分,而做是别人看得到的部分。有意识地,我们会通过行动来掩盖我们真实的想法,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一种复杂的游戏。然而,无意识中,我们仍然能从每个人的行为里读到他们的想法。
我们的孩子远没有我们这样复杂,他们很单纯,从想到做,这两者之间往往存在着统一性。他们或许受语言和沟通能力的限制,没有办法告诉我们他们的想法;但我们可以通过解读他们的行为来了解他们想表达什么。有的时候,他们用来表达想法的行为并不是太合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问题行为”;有的时候他们的表达方式过于暴力与激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攻击性行为。要想要解决这些行为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孩子在表达什么,然后才能教孩子如何正确的表达,无论是通过语言还是行为。只有当孩子学会正确的表达方式后,这些问题行为才会真正地被取代,从而减少或消失。当然,这其中也包括需要帮助孩子建立一些新的能力,特别是耐受方面的能力,比如,平静地接受要求被拒绝、接受输掉游戏。
从应用行为分析(ABA)的角度,我们可以把所有的行为归类到四种功能中去。
功能1:实物强化行为
孩子想要表达:我想要(XX)。
实物强化行为通常发生在孩子所提的要求被拒绝时。当家长为了避免孩子哭闹而满足孩子所提的要求时,孩子的问题行为就会被强化,也就是说在将来会更多地发生。
例如:在超市收银台,孩子说“妈妈,我要吃归糕”;妈妈说“今天不吃雪糕”;孩子开始闹,并且行为慢慢升级,直到妈妈不能忍受;妈妈对孩子说“你不哭,我就给你买”;孩子停止哭闹,妈妈给买雪糕。
这里的“实物”,并不仅限于我们看得到的东西,也可以是我们看不到的东西。
例如:我想要出去玩;我想要妈妈给我讲故事(不是爸爸);我想要妈妈坐在我边上,弟弟坐在桌子的另一边;我想要坐公车去学校(不要爸爸开车送)。
很多时候,家长抱怨孩子强烈的控制欲望,希望事情以他所期望的方式发生,这也归于“我想要”范畴内。
功能2:注意力强化行为
孩子想要表达:请关注我!
重要:注意力可以是正面的:表扬孩子,陪孩子玩;也可以是负面的:批评孩子。当孩子需要家长的注意力的时候,他并不在意他所获得的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注意力,只需要是注意力就好了。)
行为通常发生在家长忙于其它的事情,一段时间没有给孩子注意力。孩子开始做一些家长通常会制止他们的事,家长马上阻止孩子,孩子得到家长的注意力;以后在孩子想获得家长注意力的时候,就会更多地做类似的事情。
例如:妈妈忙着做晚饭,孩子自己玩玩具。过了一会儿,孩子开始玩电灯开关;妈妈告诉孩子不要玩,孩子继续;妈妈不得不走过去阻止孩子,责骂,然后叫孩子做其它的事情(孩子成功获得妈妈的注意力)。
不要觉得自己在几分钟前刚给过孩子注意力,孩子的问题行为就不是以获取注意力为目的的。有一些孩子,特别是年龄小的孩子,他们需要家长持续的注意力,他们独处的能力很弱,有时甚至少于1分钟。
功能3:逃避强化行为
孩子想要表达:我不想要做这个!
逃避行为通常发生在家长给指令并且坚持执行该指令时。当行为不断升级,家长疲于应付孩子的哭闹而忘了之前给孩子的指令,孩子的行为帮助他们成功出逃了该项他不想做的任务;在下次孩子不想服从某项指令时,行为就会再次发生。
有的时候,孩子最终还是做了家长要求的事。但因为问题行为而延迟了执行任务的时间,对行为也是一种强化。
例如:妈妈让孩子做功课,孩子开始闹,想要逃,把纸揉成一团,把笔扔掉;妈妈一再坚持,孩子开始哭闹;妈妈受够了,让孩子去自己的房间冷静一下。孩子离开。(最终孩子不需要再做作业,或者晚一点再做。)
功能4:自我刺激行为(自动强化)
这一类行为与前三类不同:前三类行为的强化物都来自于第三者,而自我刺激类的行为,强化物由行为者自身提供,最常见的是感觉系统上的满足。比如,自闭症孩子身上常见的,晃手、无来由的大笑、长时间的蹦跳、无功能的自言自语等。
确认是否自我刺激行为:当该行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无论是否有旁人在一边都会发生时,通常可以确认为是自我刺激的行为。
由于自我刺激行为的强化物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所以,当自我刺激行为发生时,行为就自然得到强化,之后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就会慢慢提高。
特别提醒:有些小年龄孩子身上观察到的与感觉系统相关的自我刺激行为,随着年龄可能会自然慢慢减弱甚至消失:那是因为随着孩子的发育,行为所达成的感觉刺激不再是孩子所需求的,该行为就达不到自我刺激的作用了,慢慢就自然减少了。
由于不同功能的行为强化的原因不同,所以我们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来应对,才能做到不继续强化该行为;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首先要学会认识和理解行为的功能,然后才能正确干预。
在下一篇文中,我们会简单讨论当不同功能的行为发生时,如何应对是比较好的。